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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赴港举办‘首届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2007-04-23 10:33  文章来源:服务贸易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进一步加强内地和香港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扩大双方的技术交流,增进双方企业间相互了解,经部领导批准,商务部拟于2007年7月下旬赴香港举办“首届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香港贸易发展局
  (二)承办单位:通用国际广告展览公司
  (三)洽谈会时间:2007年7月下旬,为期两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洽谈会地点:中国香港,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五)洽谈会涉及领域:软件和服务外包、动漫、文化、物流运输、设计咨询、技术转让和中医药服务贸易等。
  (六)费用安排:企业用于办展的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和运输费等由商务部“非商业性境外投资和贸易办展资助资金”予以一定支持。参展人员差旅费用由各派出单位自理。

二、洽谈会形式

  “首届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将采取论坛、圆桌会议和对口洽谈等相结合的多种方式举办。

  (一)对口洽谈:设立洽谈区,以软件和服务外包、动漫、物流运输、设计咨询和技术转让为主,与香港及国外企业进行对口洽谈。

  (二)研讨会(论坛):分别举办服务贸易政策研讨会、小型专业研讨会和圆桌会议。

  1、服务贸易政策研讨会:邀请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区政府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代表发表演讲,介绍内地和香港服务贸易政策、市场环境、发展趋势及合作前景等。

  2、小型专业研讨会:以“两地携手共同推动中华文化出口”为主题,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商业演出公司及港方相应人员发表演讲,加强内地演出公司与香港经纪人的合作,共同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3、圆桌会议:以“打造知名品牌,推出中国服务”为主题,组织有意拓展海外市场的品牌企业和有潜力走出去的“中华老字号”与香港品牌设计机构举行圆桌会议。内地企业介绍品牌产品及服务的特点和推广计划,港方企业提供设计和包装思路,以增进双方了解,促成合作,推动我品牌产品和服务打入国际市场。

三、联系方式

  (一)通用国际广告展览公司

  联 系 人:郭熙 曾少东

  联系电话:010-68991423 68991426

  传  真:010-68991428 68991084

  电子信箱:guoxi@exh.genertec.com.cn
       zengshaodong@exh.genertec.com.cn

  (二)商务部服务贸易司

  联 系 人:左晓玻 联系电话:010-65197374

  传  真:010-65197926

  电子信箱:zuoxiaobo@mofcom.gov.cn

  其他相关事项由通用国际广告展览公司另行通知。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报名参会。各地可根据实际,提出参会设想,如组织省、市分团或举办地区性小型专业研讨会,以突出显示地方服务贸易特色。如有意向组织分团或地区性小型专业研讨会,请尽快提出方案,报商务部筛选。

  请报名的企业选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参会,并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以便商务部对报名参会企业进行审查、筛选,并安排对口企业洽谈。请将报名回执于2007年5月15日前反馈通用国际广告展览公司。

特此通知

附件:“首届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报名回执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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