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署《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全面合作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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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05 16:44 文章来源:商务部 服务贸易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支持中国服务贸易的快速健康发展,推进服务贸易企业开展国际化运营,为服务贸易企业“走出去”提供贸易收汇安全和融资便利的途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2007年11月27日,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胡景岩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副总经理聂清山在上海召开的首届中国服务贸易大会开幕式上签署了《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全面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经协商,商务部服务贸易司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建立全面合作关系、确定业务合作范围、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促进信息沟通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
根据《协议》,商务部作为服务贸易企业主要的组织管理机构和政策制订部门,中国信保作为支持服务贸易出口的政策性信用保险机构,双方本着“政策性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立政策性全面合作关系,运用国家政策扶持和政策性信用保险支持手段,积极推动我国服务贸易发展。
商务部将为推动服务贸易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并建立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对服务贸易企业开展风险管理培训,增强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意识;鼓励服务贸易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工具,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积极支持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利用信用评价体系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向中国信保择优推荐服务贸易出口企业。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密切与商务部配合,给予中国服务贸易协会推荐的重点企业以便利和支持;加强与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的合作,向协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会员企业提供信用风险综合管理服务,共同建立针对服务贸易出口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开发适用于服务贸易企业的信用保险产品和服务,支持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尤其是文化出口企业的发展;积极探索与国外同业机构合作,延长风险管理链条,加大力度支持我国服务贸易企业“走出去”,引入“电影完工险”等对影视业海外发展提供支持;积极开发信用风险管理与融资便利相结合的支持服务贸易企业海外经营的服务模式,针对服务贸易企业固定资产和抵押物、质押物较少的特点,加大与商业银行合作力度,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融资便利,必要时提供相关担保服务;提供“个性化”承保方案,根据不同行业服务贸易出口企业海外业务的不同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承保方案。
商务部与中国信保将定期交流服务贸易相关政策、发展动态等信息,了解服务贸易企业海外业务的发展动向。商务部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优势,向中国信保提供服务贸易国内外市场动向、行业热点、行业产能优势等信息;中国信保将发挥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向商务部提供国家风险动态、主要买家风险动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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